历下区摄影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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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摄影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山东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13 08:27:31

对于自己的小说、摄影作品、软件开发作品等,其创作者都是享有著作权的,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创作者可以申请进行济南著作权登记,但是也有很多人没有,那么,没有进行著作权登记能报案吗?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没有进行著作权登记能报案吗没有进行著作权登记如果遇到侵权行为是可以报警的,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如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作品、企图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文字作品等,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

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但不能损害作品作者的人身权。人身权是永远受到保护的。

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这类作品包括三种。第一、国家的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这类作品需要广泛的使用和传播,如果给予著作权保护,反而影响了它的使用和传播。第二,时事新闻。这里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第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这类作品是逻辑运算的结果,不具有独创性,故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资料有哪些?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版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明需要选交一项,企业的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源程序1份,提交源程序前三十页和源程序最后三十页。第一页为起始页,第六十页为结束页。全部不足六十页的版权源程序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文档。每页不可以少于五十行。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除第六十页外,每页不能出现半页。源程序中创作人应是版权所有者。源程序中日期须在作品完成时间之前。源程序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4、版权文档1份,按文档前三十页和后三十页提交;

5、版本版权说明1份;

6、委托代理授权书1份;注意:所有提交版权文件请用a4纸单面打印。具体作品提交材料请咨询登记机构确定。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没有进行著作权登记能报案吗的内容,没有进行著作权登记也是可以进行维权的,因为就算没有进行著作权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都依法享有相关的权利。

现在属于知识产权的年代,通过版权的申请,很多人也是获得了较为可观的后期变现,对于文章版权人们也是比较看重的,具有一定独创性的状态下,用智力的劳动成果来展现,进行文章版权转让过程中的授权书,内容也很重要,小编带您了解,文章版权转让授权书怎么写?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茶叶包装设计大赛的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确认是茶叶包装设计作品(以下简称茶叶包装设计作品;)合法版权所有人。

2.甲方确保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为其合法拥有并且不涉及侵权或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1)汇编权;(2)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3)网络传播权;(4)发行权。

4.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版权归中国国际茶叶包装设计大赛组委会所有。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业盈利用途中,引用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的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盖章)文章版权转让授权书怎么写?成为人们较为关注的话题,对于版权的重要性,现在也是可想而知,版权也是为了避免出现侵权的行为并且确保权益的拥有人,给版权转让过程中,那么其中的授权书内容也不能忽视,其中的每一个约定都是较为重要的。

商标和版权都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类型之一,但是他们是两种不同的形式,近年来,商标保护实践中越来越多的申请人采用一种新策略“商标版权化”,就是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同时将版权进行登记,从而使自己的商标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我们先来看看商标和版权分别是什么。

商标是区别商标和服务来源的标志,《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可以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印上“R”。版权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我们创造的、有一定艺术性的商标,就可以进行版权登记!二者的保护重点不一样。

商标是保护你生产和流通的产品的,比如“小龙坎”这个商标注册成功后,别人如果和其名字一样是不行的,要么饭店别开了,要么改名,与小龙坎这个名字区分开就好。但版权保护的是图,LOGO其实也可以说是一个美术作品,这个美术作品是可以申请版权保护的。如果这个LOGO有了商标,那么别人申请是不能通过的。如果这个LOGO还申请了版权保护,那么别人的LOGO设计不是这几个字母,但设计风格却极力“模仿”这个LOGO,属于故意让人混淆。这个时候也可以从原创的角度维权。为什么要将商标标志登记为版权?这究竟有什么好处呢?分析,商标版权化主要有以下几点好处:

好处一:版权有在先权利《商标法》中明确规定,著作权享受在先权利,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属于对他人在先权利的侵犯。从这点可以看出,拥有著作权的在先权利,相当于“全类别”保护,无论别人在哪个类别注册,即使注册成功了,也可以被“无效”掉。

好处二:非商标性使用也可以维权比如有人用你的LOGO或商标图形,没有用在商标上,用在别的地方了,并且用以建立该标志与自己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的行为,就可以用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权。因为那时,商标法就管不了了。

好处三:在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版权保护,版权下证书快,如果在商标流程中驳回了,可以用作证据材料使用,让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好处四:“商标版权化”会保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撤三”规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标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积或垄断本可被其他经营者有效利用的商标资源。但是,在“商标版权化”的保护模式下,商标权人的商标即使因为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会基于其享有的著作权而禁止他人继续利用。

好处五:增加企业无形资产除了版权登记有利于保障商标权利的稳定,防止只注册商标导致的权利缺失外,版权还是企业的无形资产,版权作为知识产权非常重要的部分,商标一样,和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转让、质押贷款等!总之,如果你注册了版权,那么即使你没有使用,也能够保证他人不会使用,从而达到防止他人恶意侵权的可能。万丈高楼始于基石,百年品牌始于商标。

“著作权”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著作权既包括对作品享有的著作权,也包括对作品之外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邻接权。本文所使用的“著作权”为狭义概念,仅限于对作品的著作权。作品作为著作权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著作权客体。

什么是著作权客体?著作权客体,即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客体作品的构成要件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当满足三项要件:

1)作品产生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

2)作品应当是人类智力创作成果的体现,纯粹自然的产物不能构成作品;

3)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独创性强调独立创作完成,体现作者的选择和判断以及达到一定的创作高度,其中的智力成分不能过于微不足道;

4)作品应当可被复制,复制的前提是作品须以一定的外在形式被固定下来,并能被外界所感知。著作权客体作品的种类有哪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作品主要包括以下九个类别。

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即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文字作品不限于文学作品,产品说明书、以符号和数字等形式表现的作品,若满足作品的构成要件,亦可归于文字作品,但音乐的词曲不属于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指的是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创作口述作品与以口头形式表演作品不同,对于前者而言,作品是在口述过程中被逐渐创作出来的,而后者则是对已有作品的表演。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音乐作品,即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戏剧作品,是描话剧、歌居、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情感的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作品不同于对这些作品的表演。例如,舞蹈作品指的是对舞蹈动作的设计,而非舞台上的表演。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在确定美术、建筑作品的保护范围时,应排除美感与实用功能无法分离的部分。

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的独创性主要体现在对拍摄场景的布局以及对拍摄对象、拍摄角度、曝光度的选择等方面。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与摄影作品不同,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特点在于画面的连续性。

7)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与美术作品不同,图形作品与模型作品虽也具有一定美感,但主要功能是实用性的。

8)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主要指的是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其中,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尚未在现行《著作权法》中类型化的作品,也可能获得保护,前提是须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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