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包含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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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包含哪些类型?

作者:山东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8 08:20:28

当我们的作品有了版权之后,当然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作品了,而且版权登记之后也可以提高自己的作品知名度,那么什么情况需要进行版权登记?

首先,创作作品一方面是自己的兴趣,实现自己的人身价值;另一方面就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作者完成作品创作后是希望作品能产生经济价值,可通过转让或许可给他人,让作品流入产业市场的问题。其次,我国《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由此可见,我国实行著作权“自动生效”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就自动享有著作权。但是,在实践中,对于创作完成点的时间证明提出有效证据进行证明,而进行济南著作权登记的话,相当于是对外的一种公示作用,可以作为强有力的证明。再者,著作权登记的目的在于对自我独创劳动成果的权益保护,预防被他人侵权,发生权利纠纷时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权利证明文件。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1条规定:“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

著作权最高赔偿标准

一、著作权最高赔偿标准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另外,因提起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提起诉讼可能发生许多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取证费和制止侵权所支付差旅费,为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付的费用,对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用等。对被侵权人因诉讼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应列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范围,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这些费用都是被侵权人因为制止侵权而实际必须支出的费用,应该都是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最高院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通过《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

“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产品销售利润2、营业利润3、净利润。一般情况下,应当以被告营业利润作为赔偿数额。例如侵权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一部文字作品出版发行,总共发行五千册,那么侵权赔偿额是书的单价乘发行数量5000册减去合理的费用印刷、发行及给发行折扣就可以得出侵权所得了。

3、法定赔偿

最高院在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通过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2款规定:“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以上的规定就是法定赔偿,在难以查明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害或者侵权人的侵权获益时,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性质、侵权情节等因素,在法定的赔偿幅度内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的一种赔偿方法。按照《著作权法》四十八条的规定。法定赔偿的前提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难以计算的。赔偿数额是由法院来决定,一般由审判的法院根据侵权情节、侵权所造成的影响等各方面来判决。数额最高是50万元,没有最低限。

二、著作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三、著作权注意事项

第一,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果著作权人是多人共同拥有的,那么在申请表中应同时盖章,并且提交多方签订的合同。

第二,同时申请表中应当对著作权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详细描述。著作权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在众多知识产权里面,客户最喜欢的无疑就是版权了。与专利这种高端小众相比,版权凭借着平易近人,种类繁多的特点深受广大企业和个人的喜爱。那么版权究竟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呢?接下来我将从四个方面来解析版权登记的优势!

01下证速度快!版权作为确权速度最快的确权方式经常承担着“江湖救急”的重任,尤其是在工艺品申请上,其本身的价值体现得淋漓尽致。一般一个版权2-4个月就能下证,比起专利3-6个月的漫长等待,版权无疑是解决燃眉之急最好的选择了!

02确权最轻松!比起专利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结合的审核机制,版权的登记机制无疑是最轻松的确权方式了!虽然保护的效果比不上专利,但对外的效力丝毫不弱于专利,既可直接用于诉讼又可直接用于投诉,真是快速维权的不二法宝。

03没有地域性限制!版权之所以这么受欢迎,与他没有地域性的特点有着很大的关系。由于我国加入了伯尔尼公约,所以只要在本国登记的版权都是全球有效的。在地域性方面,比起专利与商标,版权的优越感一下子就体现了出来。

04保护种类繁多!其实版权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呢?这还和它保护的种类繁多有关,笼统的说只要你觉得“美”的东西无论是图画还是文字,无论是音乐还是电影,它都能保护!

说实话版权登记已经是现目前最快捷的确权方式了,由于其登记制的特性,所以人工参与的价值并不高,那么有没有能够直接给我提供一个“自主方便”的登记通道呢?哈哈,既然说出来,那当然是有了!

在我国,著作权是从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的,人身权利中除了发表权外没有期限限制,发表权一经行使即穷竭,如果在作者死后50年内不发表,就不再保护。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保护;另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作品以及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和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保护期都是作品初次发表之日起50年,创作完成50年内不发表就不再保护。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25年,截止于软件初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至长不超过50年。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为什么要进行版权保护,又有哪些方法进行保护呢,对于这些问题,给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版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1.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在解决著作权纠纷的过程中,可以及时、方便、快捷地举证。

2.商标图案版权的保护作用。禁止他人未经同意使用你拥有版权的作品注册商标;在商标争议案件中作为证明对方损害你在先权利的有力证据。

3.弥补客户没有进行全类注册的空白,多类做不成,可以做版权。

4.版权登记性价比高,版权只需登记一次就可获得保护,保护时间长达作者死亡后的50年,期间不需续费也不需续展。

5.申请时间快,两个多月可以拿到证件,弥补商标、专利申请时间缓慢的不足。

6.有利于作者进行版权贸易包括版权转让、许可使用等。

7.有利于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

版权保护的方法有哪些?1.先确权,才有资格维权。2.借助技术手段固化侵权证据。3.批量稿件被侵权,选典型打官司。4.即便不要钱,也要坚持先授权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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