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版权登记是什么?
版权登记是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如何版权登记是许多人的知识盲区,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版权登记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版权登记是什么?山东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材料要求: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办理步骤: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办理时限: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世界版权公约是继伯尔尼公约后又一个国际性的著作权公约。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两个国际版权公约还是比较陌生的,不过二者之间还是有一定相同点的,下面就和大家说下二者之间的相同点。世界版权公约与伯尔尼公约有什么相同点呢?两个公约的共同处有:
1.国民待遇原则。在《伯尔尼公约》第三条和《世界版权公约》第二条都对这个原则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两个公约的最大共同点是,在解释什么是国民待遇时,两个公约的条文完全相同。但是,在具体运用这条原则时,伯尔尼公约是有条件的,世界版权公约则是无条件的。
2.最低限度保护原则。所谓最低限度保护原则,是指国际版权公约缔约国的国内法规定的对有关外国作品的保护水平,不得低于公约规定的标准。两个公约在保护对象、范围、期限和作者的权利等方面,都规定了一些国际版权公约缔约国能以接受的标准。比如,作品的保护期限,伯尔尼公约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内”;世界版权公约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保护期为“不得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25年。”这样,各缔约国对公约保护范围内的作品的保护期限,就只能是等于或者大于公约规定的期限,而不得少于两个公约各自规定的期限。
3.独立保护原则。所谓独立保护原则,是指各缔约国在遵守各有关公约规定的最低限度保护标准的前提下,可以自行确定本国版权法的保护对象、范围、期限、作者的专有权利及其限制、侵权行为及其补救办法等。比如,伯尔尼公约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除本公约条款外,只有被要求给以保护的国家的法律才能决定保护范围以及为保护作者的权利而向其提供的补救方法。”按照世界版权公约第四条的规定,各缔约国根据其国内法可以对作者经济利益的各种基本权利,其中有准许以任何方式复制、公演及广播等专有权利做出符合本公约精神和内容的例外规定;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也应该由该作品要求给予版权保护所在地的缔约国的法律来规定。
4.关于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条款。就两个公约而言,无论是伯尔尼公约,还是世界版权公约,都在公约中订立了一些给予发展中国家以“特殊优惠”的条款,比如,允许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在其他缔约国作品出版后三年或者一年内,向本国申请复制、翻译其他缔约国作者颁发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权发放翻译权非独占性的强制许可证等等。
但是,另一方面又对强制许可证的申请者规定了种种限制和复杂的手续,同时还规定使用此项许可证者必须以“国际可兑换的货币”支付版税。当然,这些微不足道的“优惠”待遇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因此,发展中国家对此规定并不满意。
如何提交著作权?如何转移个人著作权?你需要登记来归档吗?个人著作权转会费一般能给作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也能让更多的人看到和欣赏他的作品。但从法律上讲,著作权的转让不同于商标转让和专利转让,相关法律并不要求登记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著作权条例》第25条规定,与著作权人订立专用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由此判断,即使没有提交著作权转让,也是可以的。然而,未经备案的著作权转让只为个人和受让人所知。在权益纠纷中,个人在维权过程中会缺乏有力的证据。因此,边肖建议,如果一个人转让著作权,他应该通过登记的情况,以防万一。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部分或全部产权转让给他人,导致著作权权利主体发生变化的法律行为,而个人著作权许可只允许用户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方式、在一定区域内进行转让。那么个人著作权迁移应该如何有效地进行呢?
首先,根据著作权的要求,个人或其他权利人在转让著作权时应签订书面合同,即著作权转让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转让权利的类型和地理范围;转让价格;转让价格的交付日期和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你可以办理个人著作权转账登记备案。需要准备的文件有:1.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格;2.合同副本;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个人著作权调动登记的整体流程如下:提交申请→登记机构查询→登记机构受理→登记人员审核→登记完成。著作权的转让必须是具有完整职权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是版权的转让,还是编辑权或任何其他财产权的转让,使用、收益和处置的职能都必须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但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者不能自由转让其权利,这种不完全的权力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使用作品的许可。如何确定自主开发的软件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这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如果您对著作权转让有更多的疑问,可以继续关注或电话联系我们。工作版权调动未备案,协议有效吗如何转移个人著作权?你需要登记来归档吗?
个人著作权转会费一般能给作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也能让更多的人看到和欣赏他的作品。但从法律上讲,著作权的转让不同于商标转让和专利转让,相关法律并不要求登记生效。
2020著作权许可特征和类型有哪些?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
著作权许可特征(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著作权许可类型(1)专有许可使用: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对其主要特征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即: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以某种方式于某一范围及时间内使用作品,在合同有效期内,被许可使用人有权排除包括许可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人以同样方式使用作品。(2)排他使用许可:该许可同专有许可使用之重要区别在于,其虽然可以排除第三方使用,但是许可人自身也是可以使用的,只是不能再授权第三方以同样方式使用而已。有人称之为“独家许可使用权”,区别于专有许可之“独占许可使用权”。(3)普通使用许可:被许可使用人只是获得在某一时间与范围内行使某项权利,许可人除了可以自身使用外,还可自行任意许可第三人使用,即便第三人使用方式跟被许可使用人一致,也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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