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项人身权,其内容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也将“歪曲、篡改他人作品”作为侵权行为之一。
由于“歪曲、篡改”的行为肯定是作者之外的其他人做的,因此,仅从字面上我们就可以知道,这是一项完完全全的消极权利——禁止他人歪曲、篡改其作品的权利,作者不可能“歪曲、篡改”自己的作品。即便真改坏了,那也是“修改”而非“篡改”。
如何理解保护作品完整权?
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四项人身权中,保护作品完整权可以说是在文字上最容易理解、最不易发生误解的一个。但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内容,却并非像其立法所使用的文字那样简单、明确。要准确理解保护作品完整权,应注意把握以下三点:
第一,作品完整,是指作者在作品中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的完整。我们知道,作品是作者内在的思想情感的外部表达。在通常情况下,在保持思想情况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外部表达是可以改变的,改编和翻译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因此,保护作品完整并不要求“表达”的完整,只要求在改变表达时,不能改变被表达的“思想”。只改变表达而没有改变或破坏思想,就不会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相反,即使表达没有改变,但思想被改变,也会破坏作品的完整,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断章取义
第二,破坏作品完整的行为一定发生在作品的使用过程中。也就是说,对作品的歪曲、篡改,并不是独立于作品使用之外的“行为”,而是不当使用作品的后果,尽管著作权法第四七十条将“歪曲、篡改”规定为侵权的“行为”。这意味着,如果他人的行为虽然有歪曲、篡改的后果,但并没有使用作品,最典型的就是文学艺术评论和学术评价,即便这些评论或评价是错误的,有些甚至是有意的曲解或所谓“诛心之论”,也不会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三,对作品的歪曲、篡改,与作品的使用本身是否构成侵权,是无关的。也就是说,即使作品的使用得到了权利人的许可或法律的授权,使用者的不当使用仍有可能发生歪曲、篡改作品的后果,使用者仍然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例如,经合法授权的改编本身不会侵权,但如果改编者违背作者的意愿,擅自改变故事的结局或者主人公的命运,就有可能破坏作品的完整,从而构成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修改权的关系是怎样?
在理解保护作品完整权时,有一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即保护作品完整权与修改权的关系。在通常情况下,擅自对作品进行修改,就有可能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修改权其实也能起到保持作品完整的效果。但是,一方面,修改权是决定权,更强调其他人对作者决定的尊重;另一方面,破坏作品完整的情形不仅限于修改,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形,例如在对作品或其片段进行汇编时的不当处理。因此,用修改权来包含保护作品完整权,或者相反,用保护作品完整权来包含修改权的主张或做法,是否恰当,值得思考和讨论。
对于软件著作权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是想要取得软件的著作权是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到指定的部门和机构办理登记的,当然这也是国家对软件著作开发者权益的一种保护手段,确保知识产权的归属,那么济南版权登记费用标准是什么呢?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是多少:软件著作权代理费是五百元到八百元不等。
二、软件济南版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三、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
四、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六、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七、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八、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九、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十、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十一、查询费:
(一)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1、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最近五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2、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3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3、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25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二)纸介质查询费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次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注:上述各类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国外申请者在交纳各类费用时,应按交纳时的汇率折合成外币交付。
但是各位软件开发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要申请登记软件的著作权的话,一定要首先咨询下哪些部门是国家认定的知识产权登记部门,其认证登记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根据开发软件的不同交纳相应的登记费用。
作者如何做好版权规划?版权规划三要点
近几年,许多热门影视剧都是通过原著小说授权改编火起来的。而作为小说作者又该如何做好版权规划呢?来看看小编整理的版权规划三要点。
1、作者做好版权规划三要点1、明确自己作品的价值定位作品当然有价值,除了我们通常所知的作品应具有“艺术价值”“审美价值”外,作品还有“财产价值”。而作品的价值定位包括作品艺术价值、审美价值及财产价值,我们这里要明确的作品价值定位指财产价值定位。因此,原著作者需要结合作品本身的情况,对作品的受众、价值定位有明确清晰的认知,便于进行版权的布局安排和后续授权。
2、明确自己作品的拟开发项目范围以小说为例,常见的开发项目范围一般为图书出版、在线阅读、影视化(包括电影、电视剧、网剧、互动剧)、舞台剧,以及衍生商品、动漫、游戏、主题公园等主流开发形式。同时,原著作者还需要注意将作品的内容元素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以进一步拓展自身作品的衍生开发矩阵范围。
3、明确应该如何进行授权从法律角度讲,原著作者的著作权移转包括“转让”与“许可”两种形式。原著作者在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最大限度地考虑自身利益,将著作权中的相关权利许可给不同主体使用。著作权的转让则是指著作权人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将其拥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有偿/无偿地、全部/部分地转移给他人所有。著作权一旦转让,著作权人主体将发生变化,原著作权人即丧失该项权利。明确了上述三点,原著作者在进行版权规划时就可以做到有的放矢、提前布局、针对施策,综合考虑作品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当的权利授予模式,最大限度地开发自己作品的价值。
想要翻唱歌曲如何获得翻唱歌曲的版权权利?如何获取和登记版权?
其实在很多节目上,有很多因为翻唱一首没有获得这首歌版权翻唱授权的歌曲,而被歌曲相关权利人纷纷发表声明。那么想要获得歌曲翻唱的权利,应该怎么做?
如何获得翻唱歌曲版权权利
一、获得歌曲翻唱的权利,需要经过哪些权利人的授权?一首歌的版权分为两部分:歌词和乐谱。歌词属于著作权法中的“文字作品”,乐谱属于“音乐作品”。歌词的版权归属于词作者,乐谱的版权归属于曲作者。如果作词人作曲人和唱片公司签订转让版权的合同,那么版权转归唱片公司所有。歌手只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表演者”,不是词曲的版权人,对词曲本身不享有版权。当然,除了歌曲兼有词曲作者和表演者双重身份的除外,其既享有著作权人的权利,又享有表演者的权利。
二、什么是版权?在了解一首歌的版权之前我们要先了解著作权、表演权和表演者权三个权益。
1、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法中,版权通常被叫做著作权。国内《著作权法》在叙述时还是按照大陆法系国家的特点好似用著作权的说法。著作权涵盖的权利包括两个,人身权和财产权。可以著作权转让,但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转让施加限制,对人身权利一般不允许转让和放弃。
2、表演权。表演权,又称公演权或上演权。表演权是一种著作权属性的权利。指著作权人自己或者授权他人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特点在于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所以表演他人作品应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为作品、作者署名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3、表演者权。表演者权指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与拥有著作权属性的表演权不同,表演者权是一种邻接权,保护度稍低于著作权。表演者权是为了保护表演者的表演不被歪曲而赋予表演者的人身权利。其次,表演活动商业性会带来经济效益,所以表演者权也含有财产权利。
三、一首歌包含哪些权益歌曲版权主要包括录音版权和词曲版权。一首歌首先经过词曲作者创作后产生第一层权利(词曲版权)。随后歌曲经过唱片公私录音制作后,录音制作者享有音制品制作者权。因唱片公司也投入了一定独创性劳动(制作、编曲、混音等等)其也享有其他权利。不过音制品制作者权及唱片公司的其他相关权益均属于从词曲作者著作权上长出来的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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