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版权登记代理协议如何书写?

山东版权登记代理电话

联系我们

  • 山东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济南版权登记代理协议如何书写?

济南版权登记代理协议如何书写?

作者:山东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17 08:23:10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济南版权登记代理协议如何书写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甲方(委托人):地址:

乙方(受托人):地址:

为了确定甲、乙双方在办理委托代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务:

(1)审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情况;

(2)准备上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资料;

(3)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请求;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代理人代理上述事务。代理人应在收齐有关资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文件的撰写并及时向登记机构提交文件,积极与审查员联络,自审查员收到申报材料起,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并取得授权通知书。乙方代理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计算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代理事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务,乙方应指定本公司专职代理人进行代理,不得转交、移交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代理人。乙方已指定的代理人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的,另行指定代理人前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3、甲方应充分、如实地向代理人说明委托事项内容,向代理人提供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4、乙方需在甲方提供真实准确材料情况下,积极为甲方办理申请,并在上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通知书。

5、乙方在代理工作业务中所了解的内容,除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向任何第三者泄密。否则要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本保密责任对乙方持续有效。

6、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所交代理费不予退还。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免收代理费用的责任。

7、甲方同意在签合同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软件著作权前期登记代理费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取得证书后3日内支付后期费用:元。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著作权保护法可以一定的保护作品。受版权法保护的其中作品就包括了模型作品。模型作品的作者可以申请模型作品版权登记以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模型作品版权登记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模型作品的作者如果自愿进行济南版权登记,应向版权局申请登记。模型作品版权登记是自愿登记的。无论作品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合法获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作品的登记。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作品的注册。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知识产权有哪些方面?著作权的主语和宾语是什么?版权内容有什么特点?著作权也被称为版权,是法律授予作家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专有权利。让我们来看看著作权的主语和宾语,看看它是什么。著作权1的主客体。著作权的主语和宾语是什么?

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主体主要是作者,或者根据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作者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技领域的作品。此外,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自己创作的,不能抄袭他人;

(二)必须在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的范围内;

(3)必须有一定的表现形式;

(4)必须出版、传播法律不禁止的作品。第二,著作权内容的特点是什么?著作权内容著作权主要是关于著作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著作权人们对他们的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如出版权、署名权、广播权、放映权等。同时,著作权人也应该履行一定的义务,即对自己的权利做出适当的限制。

著作权的内容特征:

(1)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自动生成著作权的,且无需执行登记和注册程序;

(二)排他性,即未经权利人或者法律同意,任何人不得享有或者使用该权利;

(3)区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仅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

(4)及时性,即法律对各种权利的保护。除了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其他权利都有一定的有效期。

著作权转让和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区别是什么

一、著作权转让和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转让和著作权许可使用差别很大。著作权的转让如同物品的出售,著作权的许可如同物品的出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转让与许可引起的不同的法律后果在于:

1、著作权的转让,受让人获得的是所有权;在著作权许可使用中,使用者获得的使用权。

2、著作权转让后,受让人不仅可以自已使用作品,也可以将所获得的权利再转让给他人或再许可他人使用;而在许可使用中,使用者只能自已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不能将所获得的使用权再转让,在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也不能再许可他人使用。

3、著作权转让时,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是买卖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时,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的是许可使用合同。两种合同的性质不同。

4、著作权转让时,著作权人不能把财产权利的全部或某一项具体的权利分成不同时间阶段、不同的地域出售给不同的人。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可以从时间和地域上对所授权的行使进行限制。

二、著作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1、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最好将法院管辖地约定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

2、受让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著作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赔偿。

3、关于著作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双方当事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最好将时间约定为: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防止以后发生争议。

三、办理著作权转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

4、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

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著作权与相关权利归属证明材料。


 

版权所有:山东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