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作品版权使用期限是多久?
此项申请包括“软件著作权转让”和“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两种申请。应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各栏填写要求和应提交的其他申请文件:
(一)软件名称栏:
1、全称:申请著作权合同登记的软件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2、简称(没有简称可以不填此栏)。
3、版本号:申请著作权合同登记的软件版本号。
(二)申请者栏:
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
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3、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三)代理者栏:
1、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应提交与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四)转让(许可)方栏:
按栏目要求填写转让(或许可)方和受让(或被许可)的名称(或姓名)、国籍和地址,提交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
(五)主要登记事项栏:
1、选择转让或许可。
2、双方当事人栏:填写转让(或许可)方和受让(或被许可)的名称(或姓名)。
3、权利内容栏:填写转让或专有许可的具体权利内容。
4、期限栏:填写转让或专有许可的起始和终止的日期。永久转让的,可填“在著作权保护期内”。
5、地域栏:填写转让(或专有许可)的地域范围,如国家或地区。各项内容应与合同中的记载一致。
(六)申请人保证声明栏: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时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
收费标准:
申请费300元/件,证书费50元/件。
2010年《著作权法》修改前,规定:“依法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这一规定的初衷是为了防止非法作品的作者取得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但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
这是因为,这是因为知识产权与“自用权”无关。我国的著作权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均为“排他权利”,即禁止他人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而不是确认作者有为某种行为的权利自由。也就是,作者创作完成作品之后,能否自行对作品进行复制、发行、表演和网络传播等,与著作权法规定的专有权利并无关系,而是取决于法律、法规是否有禁止性规定,包括禁止侵犯他人权利的规定。因此,即使没有《著作权法》的规定,淫秽小说等内容根本违法的作品也是不能够合法的出版和传播的。
原因:
1.专有权的作用就在于制止他人未经许可利用作品的行为。如果一部作品的内容违反了宪法或损害公共利益,根本就不允许发行以及传播,如果有人发行或传播了该作品,将构成违法行为乃至犯罪行为。
2.在他人未经许可出版、传播、的行为已经能够受到公权力的制止的情况下,赋予作者通过诉讼制止该行为的权利仅有宣示意义,因为它的效果完全可以由更强大、主动和有效的公权力所达到。
3.在一部作品中的内容违反了宪法或损害了公共利益,其根本就不能以任何方式加以发行、传播的情况下,即时作者起诉他人侵害并胜诉,法院也难以判决赔偿金。这是因为对于这部作品,包括作者本人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得公开利用,作者也当然无从合法的从作品中获得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所说的“违禁作品”是指内容根本违法,不可能合法出版、传播的作品。而不是指本身并不违法,但出版、传播方式不符合有关出版行政管理规定的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对侵犯著作权的判定规则作出明文规定。但“侵权=接触+实质性相似”是被普遍接受并在司法实务中执行的规则,属于一般著作权侵权认定的通用标准。该规则要求侵权行为人具备接触作品的可能性,且两作品具备实质性相似,只有同时满足此两个条件才能构成侵犯著作权。对此,著作权人该如何判定自己的著作权有被侵权的行为呢?甚至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会有什么法律特征呢?接下来就由为各位讲讲这个问题!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其中著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这些特点:一是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二是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此外,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还包括合同债权,如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侵权行为所侵害的主体,一是对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继承、接受遗赠、根据委托关系而获得著作权的权利人,即作品使用权利的受让人,如享有专有著作权的人。这些都是与著作权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特定主体。
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一是使用他人作品未经权利人允许;二是使用他人作品无法律根据,包括不按著作权法规的使用条件使用他人作品。
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有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因共同过错实施的共同侵权行为两种形式。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除这两种形式外,还存在第三种状态,即由数个行为人分别对同一权利人进行的侵害。
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运行必不可少的组织部分,计算机软件是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一,而计算机软件一般是需要申请济南版权登记的,那么软件著作权作品版权使用期限是多久?
依据著作权法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依据不同的权利而不同,有些权利是不受期限限制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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