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计算机软件版权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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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区计算机软件版权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作者:山东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06 08:56:10

申请版权有以下步骤:1.材料要求:应提交作品济南著作权登记的材料及要求:(1)按规定填写作品版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工作样本(可提交纸张媒体或电子媒体作品样品);(5)作品说明(请写出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创意三个方面,并签名);(6)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处理步骤:申请者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实接收材料通知缴款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公告。3.处理的时限:注册机构受理注册申请后30个工作日完成。如需补正材料,申请人于接到补正通知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另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设立的综合性的著作权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机构,受国家版权局的委托,行使部分原来由国家版权局行使的职能,如作品济南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著作权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与备案、质押合同登记等。所以,我国的版权登记机构只有国家版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以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著作权人的利益依法设立,经权利人授权后,集中行使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如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权利人,为维护权利人的利益行使和管理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等,应遵守《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也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对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利人(包括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自己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综上所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只是进行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不是著作权登记机构,其开展作品登记工作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出具《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我们都知道每个作者都有自己决定是否要出版自己作品的权利,同样也有权利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当作者有了想要出版作品的想法的时候就要注意了,下面恒大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份在著作权人该怎样去做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的事项。下面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当著作权人想要出版作品时首先应该就是去找寻合适和有正规资质的出版,找到出版社之后就要实地考察一下该出版社的各方面的运作和实力。考察完之后就可以坐下来与出版者商谈出版的事宜已经谈论签订出版合同的内容以及支付报酬的多少。

2、在谈论合同内容时,应把有关于著作权人许可出版者使用的权益商谈的明明白白,什么地方允许出版者出版什么内容不允许出版者出版,并在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另外也要吧商议好的支付酬劳也要写上去。

3、确定好合同内容事宜之后就是双方坐一起签约合同,签约好之后就是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就要把需要出版的作品交付于出版者,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的出版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该有的出版权,并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4、当著作权人按照合同约的期限交付作品给出版方之后,出版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如出版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版,就需要按照著作权法第53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时,构成著作权行政违法行为。那么这些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行政责任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1)对于构成著作权行政违法的行为,著作权主管部门可以采取警告,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2)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主管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著作权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著作权行为情节严重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主管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2500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3)经营侵权制品在250册(张或份)以上的;

4)因侵犯著作权曾经被追究法律责任,又侵犯著作权的;

5)造成其他重大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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