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山东版权登记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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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山东版权登记的重要性

作者:山东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31 08:33:09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山东版权登记的重要性:

1、得到法律认可保护。 国家支持和保护原创作品,作品在经过登记后,可以获取权威版权证书,即可从法律层面充分保护权利人的智慧成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侵犯。

2、掌握维权举证材料。 版权登记可以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版权证书能直接获取著作权归属的证据,当产生纠纷时,在司法诉讼时作为权利的证明。

3、便于版权作品交易。 作者在进行版权贸易、版权转让、版权许可等活动时,需要版权证明文件来方便与另一方签订合同,促进版权作品更好地转化和利用,实现传播和经济价值。 

4、提升企业资质的砝码。 版权是一种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能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同时,还是进行企业无形资产评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的重要支撑条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也被称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人员或其他权利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由软件工程(右出版,署名权,给使用许可权所享有的专有权和报酬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也被称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人员或其他权利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由软件工程(右出版,署名权,给使用许可权所享有的专有权和报酬权)。现在,软件著作权登记和管理不再是强制性要求,但我们的著作权登记仍然是现实的一些社会意义。 

1、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 相关文件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照国家法律对登记的软件给予优先保护。 

2、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企业加强技术不断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通知有关税收环境问题的执行工作情况中的税务系统软件设计产品的详细规定。 公告不一定要求强制登记,但相关规定:经国家版权局登记信息登记后,在出售转让著作权时,对计算机系统软件产品的所有权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关于出资入股高科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价格的比例可以突破20%的公司的法律限制高达35%。现在我们在一些地方为软件公司更多的要求可以100%的技术投资的价格规定。 但一般要求软件著作权登记。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报送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有关评价证书(鉴定证书或鉴定报告、科技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书、新产品证书等。) 和开发报告;或知识产权证书(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注册证等。) 和用户证书。这里的登记企业管理系统可以理解为著作权的登记,其他一些国家部委也有类似规定,以软件设计申请科学技术发展研究理论成果应当递交软件登记证书。 

除了软件著作权登记有更真实的感觉,证明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行动。软件由一系列的代码实现部分重要组成,称为信息系统源代码,其可以通过进行无限制的复制。 软件进行著作权法律保护源代码。谁被认为持有源,谁是无论是著作权人,因为源代码的副本,与复印纸的材料,可以原件和复印件之间的区别,如果源代码是严格保密的,很难区分著作权人。 如能尽快启动著作权登记并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这是权利的初步证明。 当软件著作权纠纷,倡导正确的软件的有力武器,但要证明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不正确的著作权人,对举证责任相当大的难度。

我国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基于诚信原则,实行自愿登记。虽然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国家强制性的政策,但是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著作权人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软件开发者来说,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更是百利而无一害。那么,软件开发者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好处呢?

一、是给予软件重点保护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二、是侵权纠纷或诉讼中最有力的证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对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可以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起到减轻举证责任的作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在软件著作权发生争议时证明软件权利的最有力的证据。无论是指侵权诉讼中,还是在一般侵权纠纷中,都能起到很好的证明作用。如果没有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人的权利就很难获得全面的保护。

三、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对软件产品的税收优惠有详细的规定。虽然通知中没有强制要求进行注册登记,但明确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另外,国务院颁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规定,证书可以作为软件企业申请减免税收的证明。   

四、是作为技术出资入股的有效凭证。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有些地方规定软件技术出资入股的比例可以更高,但是均以已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为前提。

五、是去银行进行质押贷款的重要证明。

根据《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著作权以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著作权人以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向银行质押贷款时,除了需要提交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企业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外,更重要的是提供有效的著作权权利证明文件,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就是著作权权利归属最有利的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六、是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的重要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企业申请软件企业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同时也是申请高新企业认定的重要砝码。国家科学技术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从上述规定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以软件申请技术成果应当递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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