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版权呢?
在网上或者是新闻中,或多或少能看到或听到所谓抄袭事件,或者是在对版权进行维权或争论。那么什么是版权呢?版权登记申请又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接下来就由济南版权登记小编为各位讲讲这个问题!
一、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
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权利,而当事人自愿要求办理的登记即为自愿登记,如有些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就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自愿办理著作权登记。依所登记权利的性质,也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注册登记、权利变动登记(含设定他项权的登记)和注销登记。注册登记主要适用于著作权的取得,权利变动登记发生于著作权形成之后,注销登记则发生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中的某项权利消失之时。
二、一般性作品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第1次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10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创意说明。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谁能申请作品登记(1)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申请人可直接申请登记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怎样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著作权能被继承吗?
根据国家法律,公民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修改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手遗赠的,其修改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因此,著作权人死亡,修改权是可以继承的。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按照
我国的著作权(也称版权)的作品,指在文学、艺术等领域的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大多申请人在未申请版权前都不太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等到自己的作品被侵犯时才想起维权,那时就太晚了,那怎样来办理版权呢?其靠谱吗?下面由小编给大家整理版权注册流程:
1、填写申请表:在官网上用户注册,再登陆用户,按要求在线填写申请表,确认后提交并打印相关文件。
2、申请人或代理人按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当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时,由登记机关出具缴费通知书,其按照通知书要求缴纳。
4、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受理申请,并向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和支付票据。
5、补正程序:申请文件有瑕疵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自发出更正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更正材料。逾期未改的,认为是撤回;还是不符合规定的,登记机关可不给登记,且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获得登记证书: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陆中心网站查看著作权登记公告。版权申请你需要先填写申请表,申请文件的提交,费用的支付。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如果得知您需要补正申请文件,您需要补正,最后您可以领取登记证。
影视业一直是大众所不可或缺的一项娱乐项目,但因时代的进步,我国影视业在版权方面还是有诸多的问题,老生常谈的就是版权归属问题,起版权纠纷严重扰乱了版权市场,损害了版权人的利益,影响着市场发展。那针对影视侵权的版权纠纷问题,有哪些可以归类于影视版权纠纷中呢?跟着版权代理小编一起来看看。
1、委托创作合同纠纷。一般来说,委托方委托作者创作一部影视剧本时,在合同中约定剧本的内容、质量、创作、交货时间、付款条件、付款方式、金额等条款。然而,由于剧本是一种文艺作品,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委派和作者很有可能不能在质量上达成一致,双方就会对账。
2、购买已有剧本引起的纠纷。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受让方由于各种原因,未按约定支付转让费,或转让的剧本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就有可能引起许可合同纠纷。
3、调整合同纠纷。一是创作者需与原作者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如果没有许可容易引发争议;另一方面,原作者即使同意改编,也常常会提出一些非常特殊的改编要求,例如,不能改变原作品的主题和思想,但实际上,创作者很难完全遵从原作者的意图,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会产生争议。
4、拍摄投资过程中的争议。
5、宣传发布阶段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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